当父亲或母亲向司法机构请求共同监护孩子时往往是为了自己的方便而不是未成年人的利益。该声明由巴西利亚第三家庭法院法官费尔南达·泽维尔发表。她告诉í杂志她认为共同监护权法没有必要。第号法律于本周五生效。甚至在卢拉总统制裁之前些家庭法专家就已经对它进行了限制。该法修订了民法典第条和第条并规定在任何分居过程中都将优先考虑此类监护但须经父母同意。换句话说通过共同监护父亲和母亲分享与孩子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有关孩子日常生活的决定。然而法官解释说在法律出台之前父母之间已经可以应用这种责任划分。因此她认为没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这种保护。还因为许多父母寻求方便。他们认为通过分享孩子的监护权他们将不再支付子女抚养费但事实并非如此。
孩子不能被用作讨价还价的筹码他解释道。费尔南达·泽维尔强调真正的共同监护权并不涉及司法机构。这是因为如果孩子的父母之间达成共识将案件告上法庭解决就没有任何意义。法官还表示许多家长认为共同监护权与交替监护权是 泰国手机号码数据库 样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在交替监护下母亲在段时间内与孩子在起另半时间由父亲陪伴。法官表示司法机构并不赞成这种拘留方式。原因它剥夺了需要例行公事的孩子的参照系。自年月参议院批准该案文以来律师玛西娅·卡拉罗·特雷维西奥利á就直反对该提议。她认为对因共同生活困难而分居的夫妇不可能共同承担孩子的教育。只要父母关系良好如果他们建立类似的项目共同监护权将是理想的选择。但是这纯粹是乌托邦。我在法庭上看到的是父母利用孩子来协商赡养费的支付和资产的分配。如果受伤的人不知道如何共同生活我们怎么能期望他们能够分享孩子的监护权呢他当时问道。
沿着这思路费尔南达·泽维尔法官还强调如果在未经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强制实行共同监护诉讼的需求将会增加。我们必须收到行动来决定孩子是按照父亲的意愿去游泳还是按照母亲的意愿去学英语。或者你是佛教徒还是天主教徒他解释道。最后她强调第条第款给出了双重解释。对她来说这篇文章明确了法官可以强制拘留。法官认为这是不应该做的。该条规定当母亲和父亲之间没有就孩子的监护权达成致时将尽可能采用共同监护权。巴西利亚第六家事法院法官巴西家庭法研究所联邦区主席阿诺尔多·卡马尼奥则持不同观点。对他来说共同监护权是最符合孩子利益的制度不应与交替监护权混淆。这个系统允许孩子轮流在父母家里度过。新制度允许未成年人拥有固定的住所但父亲或母亲每天都会探望。另个现在可以参与孩子的日常生活能够进行日常活动例如去学校法律颁布时卡马尼奥解释道。调解在路上家庭法和继承法专家西尔维娅·玛丽亚·门多萨·多·阿马拉尔律师表示这种监护权可以解决许多纠纷。她说她将于周提起两项诉讼要求父母共同监护孩子。据她介绍建议是冷静地解决此事但要在法官的调解下避免夫妻之间可能发生的摩擦。